患病的老伴去世后,天价保健品还剩了一半,让瞒着子女花钱买保健品给老伴治病的于阿婆真的是“扎心”了。该拿这堆保健品怎么办?投诉无门的于阿婆找到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院审查后决定,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对其支持起诉,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终于,经过法院主持诉前调解,于阿婆退掉了尚未发货的保健品,拿回了1万余元货款。“3·15”到来前,于阿婆在女儿陪伴下来到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检察官连连道谢。这是上海市首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此案的圆满解决让不少同样在购买天价保健品后连呼后悔却退货无门的老人看到了希望。
图说:检察官正在了解案情。杨浦检察院供图
“检察官,我看到报纸上宣传你们检察院可以帮我们这种弱势群体‘打官司’,你们帮帮我”……去年的一天,年逾七旬的于阿婆独自一人来到杨浦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院副检察长曹晓烨和检察官王晓伟在接待中了解到,2014年7月,于阿婆被老邻居拉去参加某保健品讲座,于阿婆当场支付2.8万元购买了VIP套餐,给患病的老伴“治病”。同年9月,于阿婆领取了售价14280元的保健品,尚余价值13720元的货物未提。没过多久,于阿婆的老伴因病去世,于阿婆想拿回13720元货款,找了不少部门投诉,保健品公司的态度却很坚决,始终不肯退钱。说着说着,于阿婆就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听着阿婆的诉说,检察官眼前不禁联想到不少老人受到蛊惑花巨资购买保健品的现象,当即给了于阿婆一颗定心丸:“支持起诉职能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可以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之后,检察官根据于阿婆提供的提货单、会员编号、《消费争议终止调解书》等信息确定于阿婆与保健品公司之间尚余部分货物未交付,因此,于阿婆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退回剩余货款的诉求。鉴于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要求退货时,买卖双方诉讼实力悬殊,且老伴离世后,于阿婆独居郊区,维权多年无果,身体每况愈下,参与诉讼确有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检察机关适度介入,运用支持起诉职能,可以有效地维护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于阿婆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杨浦区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对该案予以支持起诉,随即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鉴于老年群体法律知识匮乏,对民事诉讼活动的了解有限,为帮助于阿婆更全面地掌握可能产生的诉讼结果,检察官查阅了类案,在一通通电话中耐心地向于阿婆释明法律关系,并基于该案的案件事实,引导她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支出。
由于于阿婆的听力和诉讼能力均较弱,检察官建议她确定诉讼代理人时,于阿婆又叹起了气:“这可难倒我了!”原来,因为担心子女责怪,于阿婆一直没敢告知他们自己购买保健品还被拒绝退款一事。了解到于阿婆这一难处后,检察官多次联系她女儿,取得了女儿的谅解,答应作于阿婆的诉讼代理人。
之后,检察官又提前参与法院诉前调解程序,一方面向法院阐明检察机关对该案支持起诉的情况,也积极调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双方争点中寻找和解突破口,为后续实现调解打好基石。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自愿达成调解,让于阿婆拿到了这笔退款。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连着民心。这起上海市首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切实保障了老年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让杨浦区检察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强化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该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办理原则和支持起诉案件适用范围;对受理等办案环节和案件办理程序作出规范,为此类案件提供了制度和规范的支撑。
通讯员 张敏 记者 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