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童画 记者 潘高峰)“最让我们感动的是,检察官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不仅为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还积极帮我们联系法援律师……通过检察官和律师的帮助,我们才看到生活的希望。”
这是一封从山东一个小村庄寄来的感谢信,寄件人姓王,是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这封信是他特意写来向上海浦东检察机关表达谢意的。
图说:感谢信。浦东检察院供图
击溃一个家庭需要多久?可能只是一场争执的时间。老王的儿子小王不会想到,他生命的终点会来得这般突然。那天,男子江某将车停在校门口准备离去时,被正在执勤的学校保安小王发现,小王上前劝离,不料两人发生争执。江某明知小王站于他的车辆左前侧,仍驾车加速驶离,结果撞的倒小王并碾压而过,小王因医治无效死亡。
两个月后,江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后,浦东新区检察院将此案报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加害者受到严惩,但伤害并没有因此得到全部弥补。在办理江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浦东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被害人小王家庭经济困难。
在办案中,检察官接触到了小王的父亲老王,了解到这个丧子家庭的现状:小王家原有成员四人,父亲在家务农,母亲多病,妹妹还在读书。在沪打工的小王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小王去世后,家里断了主要收入来源。案发后江某一直未给出任何赔偿,也无社会组织或者机构给予补助或者救助。这个家庭一下子陷入困窘之中,妹妹的学业也难以为继。
老王一家的困境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刑事检察部门将该线索向控申检察部门反馈,控申检察部门迅速行动,了解案情,特别是被害人情况及加害方赔偿情况,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随后,控申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与老王取得联系,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老王申请后,检察机关立即开展对其家庭生活状况、受损程度的核查工作。同时,承办检察官加快办案节奏,在4个工作日内即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一次性给予申请人王大叔人民币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以解其燃眉之急。
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小王的死亡符合工伤认定。但老王说,他也曾向儿子所在公司提及此事,可对方称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不能算工伤。老王请不起律师,只能作罢。
承办检察官立即查阅了相关法律,又咨询了从事劳动纠纷的专业人士,她发现该公司的回答并不准确。于是,检察官将了解到的情况与老王沟通,并与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老王一家提供法援律师,将其诉求导入到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最终,历经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在小王过世一年后,老王家终于获赔70余万元。
检察官表示,本案是检察机关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主动延伸措施,综合化救助保障救助申请人合法权益,帮助救助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摆脱因案致贫困境的典型案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及时审查,通过司法救助金的形式缓解救助申请人的临时生活困难,而且将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等其他救助形式相结合,形成多样化救助模式。
近年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将线索告知关口前移,安排专人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摸,严把案件出入口,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侵害女性或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案件,重点关注,做到每案必问,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救助,探索救助对象全范围覆盖,积极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传递检察温度,彰显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