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与多名货轮船员、船务公司人员勾结,偷运烟酒出海关监管区,并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2900万余元。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宋某某、夏某某等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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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8年1月到2020年5月间,被告人宋某某与多名货轮船员、船务公司人员事先共谋,委托船员从境外购买美国万宝路香烟、轩尼诗XO洋酒等货物随船携带入境,待货轮停靠境内港口时,由宋某某将上述货物偷运出海关监管区,并在境内销售牟利。宋某某从中偷逃应缴税额2900万余元。其间,夏某某等5名被告人帮助宋某某收购、运输涉案货物,参与走私上述货物,从中偷逃应缴税额28万元至102万余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