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为保护生态,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然而,高压之下竟还有铤而走险者。今天上午,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就在公开审理两起违法案件后,拟对当事人作出顶格处罚。
顶格处罚违法行为
今天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是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2021年2月20日晚,当事人沙某驾驶无名采砂船在长江河道上海段吴淞11号锚地附近水域与运砂船共同实施非法采砂行为。
另一起公开审理的案件是雨污混排。某公司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进了雨水管网。
对于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由于其违法行为发生在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前,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拟对沙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江砂约326立方米)的行政处罚(驾驶运砂船的当事人,因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已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相对于其采砂量,属于顶格处罚,而如果违法行为发生在3月1日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罚款金额将在20万元至200万元。
对于雨污混排违法行为。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在联合多部门数次勘察现场,收集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基础上,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此次公开审理前,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已对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公开审理中,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拟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顶格处罚。
加密执法检查频次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表示,江砂不仅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既能保持河势稳定,为水生动物提供合适的生长环境,又能作为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基础建设。非法采砂不仅影响防洪、航运和供水安全,威胁涉河基础设施安全,更将严重危害长江生态环境。
对于
雨污混排违法行为
的危害
,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认为,不仅会增加雨水管网的承载负荷,还会降低管道使用寿命,且容易导致雨水管网淤积堵塞、排水不畅、污水外溢等现象,更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据了解,为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水环境问题的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2020年12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曾联合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严查大型商业综合体从事餐饮活动的违法排污行为,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重点查处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等违法行为。
就在今年2月10日,市河长办还印发《上海市从事餐饮活动违法排污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并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重点对上海餐饮排水户的雨污混排等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整治,并分类施策,督促违法排污餐饮户主动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惩戒。
目前,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已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共巡查159家,开展执法检查156次,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发现9件雨污混排违法行为,立案9件。
罗水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