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转移,初心不移。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明确提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八年奋斗,奇迹始成。一个共识越发清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何谓衔接?何以衔接?这份《意见》给出了清晰的时间表、扎实的路线图——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
乡村要振兴,基建要先行。《意见》释放的政策利好里,“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格外引人注目。其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已经指出了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等方面。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千百年来,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户生产生活和脱贫致富的难点与痛点之一,基础设施建设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贫困地区地覆天翻的变化,首先就凸显在农村基础设施的“硬件升级”上。路宽了、网通了……日子自然就暖起来了。
夯实基建,说白了,就是“基础设施建设决不能落下农村”。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有助于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意见》提出,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基建短板补上去,将生产活力激发起来。此外,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与城市接轨的公共服务,亦是招才引智的硬件标配。
另一方面,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有助于为乡村振兴夯实根基。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要振兴,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一环。建立在基建完善基础之上的现代市场体系亦十分重要。《意见》提出,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这些工作,事关市场要素在农村的自由有序流动。人居环境、道路、水利、物流、电力等,既是乡村振兴的硬件,亦是美好生活的硬件。
乡村振兴,大国之基。稳政策、防返贫、固成果,把基础设施建设这道工序夯实,必能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