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张嘉煜 记者 孙云)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已经正式施行。然而,仍有人心存侥幸,乱扔垃圾。近日,松江又有两名男子因从楼上乱扔垃圾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新桥镇居民袁先生至松江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新购置的SUV天窗被砸坏。民警到场后发现,袁先生的车辆停于小区水泥空地上,附近便是居民楼,车顶部有一黑色垃圾袋,里面尽是果皮、玻璃瓶等生活和厨余垃圾,民警怀疑是高空坠物。

松江两名男子因高空抛下垃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LMLPHP

图说:一黑色垃圾袋落在车顶上。松江公安 供图

经大量工作,民警最终找到了垃圾袋的主人党某。党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交待称,因为自己居住在3楼,觉得楼下没有人,顺手扔点垃圾下去应该不会有事。

3月25日上午,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接到居民报案称,他在4楼阳台晾晒衣服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发现对面楼栋102室家的阳台窗玻璃被砸出了几个大洞。

民警到场查看情况,发现砸碎玻璃窗的是一些建筑垃圾,结合这些坠物的掉落位置,民警很快找到了“肇事元凶”。原来将建筑垃圾从高空扔下的是3楼某户的装修工人罗某,其在处理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时贪图省力,扔下垃圾,砸碎了楼下102室住户的阳台玻璃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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