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述评|为“一条鱼”立法之后-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姚丽萍/文

一亿四千万年前,中华鲟诞生。

2020年6月6日,《上海市长江中华鲟管理保护条例》实施。为“一条鱼”立法,上海在全国率先对长江流域特定物种保护立法。今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开局。为“一条鱼”立法之后,长江生态保护的执法样貌,颇为可观。

十年禁渔,为何?为了保护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流域立法《长江保护法》实施,核心目标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将长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实现核心目标,十年禁渔,高质量推进长江退捕禁捕,是一大关键措施。

如果说,为“一条鱼”立法,开创了特定物种保护;那么,十年禁渔,不仅是对中华鲟的保护,更是对长江流域所有物种的保护,是对生态环境的修复。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只有绿水青山,才能带来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终极目标,还是人的发展。因此,十年禁渔,首先要做好的,是渔民安置。

上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显示,自从国家作出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上海核定长江捕捞渔船192艘,捕捞渔民194人;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亿元资金用于渔民安置、渔船补偿、江面巡护等退捕禁捕工作。截至2020年底,192艘长江渔船全部退出捕捞并完成拆解;194名退捕渔民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外,有就业意愿渔民全部转产转业,实现“5个百分百”——渔船捕捞许可证100%回收、退捕渔船100%拆解、捕捞网具100%回收销毁、退捕渔民100%纳入社会保障、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实现100%就业,率先高质量完成中央交给上海的退捕任务。目前,长江上海段已实现“四清四无”——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生产性捕捞渔船、无生产性网具、无渔民和无捕捞生产,全社会“不捕、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野生鱼类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非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都在禁止之列,“行刑衔接”让执法更有威慑力。一组数据是,“十三五”期间,上海已经累计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3500余起,没收各类违规渔具1万多顶,其中149起案件20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震慑了非法捕捞。

一边是打击非法捕捞,一边是水域生态修复。“十三五”期间,上海累计投入各类增殖放流资金1亿多元,在重要渔业水域放流各类苗种约7亿余尾,增殖放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放流效果逐步显现。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在长江口水域建成了14.4平方千米海洋牧场示范区——竹阵鱼礁和圆台型滩涂构建礁,一点点勾勒出的牧场,2016年被农业农村部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创河口海洋牧场建设新格局,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显著。

迄今,上海长江禁渔重心已由“退捕”转向“禁捕”。十年禁渔开局,上海要着力提升长江禁渔执法能力,全面开展“清船、净岸、打非”三大行动,健全长三角十年禁渔协同机制,确保“禁渔令”高效执行。这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十年之后,清明时节,春日江南,什么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种可以期待的美好风物是——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04-0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