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王晨羽 记者 孙云)春天是鱼类生长繁殖的黄金时期,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本市黄浦江和其他内陆水域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然而,仍有人顶风作案,在禁渔期内非法电捕鱼。今年第一季度,松江警方已查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8起,抓获嫌疑人3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缴获非法渔具194件,有效保障禁渔期的秩序安全稳定。

松江警方第一季度查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8起、抓获嫌疑人37人-LMLPHP

松江警方第一季度查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8起、抓获嫌疑人37人-LMLPHP

图说:今年第一季度,松江警方查破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8起。松江公安供图

3月25日凌晨3时许,松江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玉秀路松吉路口的河边电鱼。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潘某,成功缴获作案工具和渔获物,共计15条鱼和一只甲鱼。潘某交待称,为改善伙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电捕鱼工具,凌晨骑电瓶车至事发地点电捕鱼。目前,嫌疑人潘某已被松江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在3月30日深夜11时许,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民警也在佘山镇杨娄围河泗陈公路段抓获一名为改善伙食而电捕鱼的男子洪某,查获电捕鱼工具一套和总重5斤的渔获物。洪某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电捕鱼属毁灭性捕捞,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造成鱼种数量减少,还危害渔业资源,导致水体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循环。同时,电捕鱼的电流直接威胁当事人以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因电捕鱼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也曾多次发生。希望广大群众切勿一时糊涂违反法律,市民若发现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也请立即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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