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薛先生在微信上从袁某某订购了172箱氮气小钢瓶,并一次性付款。收货时却发现只有20余只小钢瓶,其余的都装着砖头。而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截然相反,虹口检察院检察官抽丝剥茧,拆穿谎言,嫌疑人终于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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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5日,薛先生与他的合伙人在微信上订购了172箱用于制作奶油喷嘴的氮气小钢瓶,并联系了货运司机将货物从张家港运回上海。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收货后开箱一看,除了最表层的20余只箱子内装着的是氮气小钢瓶,下面叠着的箱子几乎都是空的,一部分甚至装着砖头……
薛先生连忙报警。警方很快将卖家袁某某抓获,到案后的袁某某承认了自己确实参与诈骗,但他并非幕后主使,他是受另一名陆姓男子指使。但当警方找到这位陆某某时,他却矢口否认,表示自己从头到尾对袁某某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袁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供述词逻辑清晰,会是陆某某在撒谎吗?但所有的买卖聊天记录、金钱转账均发生在被害人与袁某某之间,乍一看没有直接证据证实陆某某参与其中。难道确如陆某某所说,他是无辜的?究竟谁才是撒谎者?
案件移送到了虹口区检察院。案卷显示,两人讲述了完全不同的两个故事。据袁某某说,他原先也是正儿八经做氮气小钢瓶生意的,接单后从陆某某那里进货。突然有一天,陆某某找到他,说这段时间做生意缺流动资金,找他一起“干票大的”。通常客户现场验货只会验最表面一层,他们可以利用这一点,只准备少量货物叠在最上层,剩下的放空箱子,并装上一些砖头增加重量就可以瞒天过海。袁某某只需提供一位一次性订购大批量货物的新客户,等过一段时间陆某某资金宽裕后,他可以得到1万元好处费。袁某某觉得自己只是个“中间商”,陆某某是“上家”,出了事有陆某某在前面顶着。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和愚蠢,答应了陆某某的交易。
而陆某某的说法则完全不同。他表示,有一天袁某某找他订购172箱氮气小钢瓶,他便带袁某某去了仓库。随后,他发现袁某某只打包了20箱左右的小钢瓶,剩下的几乎都是空箱子。当他提出疑问时,袁某某让他“不要管”。
为还原事实真相,检察官询问了当天所有参与打包的仓库人员以及将货物运送至提货点的叉车司机等相关人员。结果发现,陆某某主导了整个过程,是他指挥如何打包,直接封装空箱,并且他亲手捡了砖头装进纸箱中,多名证人证言都证实陆某某才是幕后策划者。面对事实证据,陆某某终于承认,他其实打着让袁某某当“替罪羊”的算盘。由于整个过程被害人只与袁某某接触过,只要他否认自己参与其中,就可以瞒天过海。
陆某某最终低头认罪认罚,并同袁某某一同退还了全部赃款。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陆某某与袁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