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对于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文化强国建设具有战略性、基础性重要价值和重大作用。治国平天下,法治为先,法治是社会治理极其重要的方式,推行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沁人心脾,推动法治文化蔚然成风,更好地实现法治为行稳致远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治国安邦的重大任务,需要我们不遗余力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实、推陈出新、务求实效。
“文以化人,文以载道。”法治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和强大的正能量,是人民所需、执法所需、治理所需,建设法治文化,要以法治精神、法治事件为蓝本,创作生产出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搬上荧幕、印上刊物、占领阵地、遍布网络、融入生活,以最流行、最耀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熏陶社会,与其他文化交融互动、推陈出新,一方面为社会大众提供一道饕餮文化“大餐”“正餐”,“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以法治精神感染人、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全体人民增强法治素养,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法治文化文艺作品的“根”在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的影响力,还在于影响执法者全面增强法治精神,以典型案例为引领、以反面典型为戒,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敬畏,更加公平公正执法,为法治文艺提供不竭源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筑基工程,绝非一蹴而就,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就能够建成的,需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知行合一、守正创新,立足目标任务,培养一大批法治文艺工作者,激励法治文化教育、法治文艺创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以法治文艺为法治文化赋能,以法治文化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厚植全民法治素养,涵养全民法治精神,筑牢全民法治理念,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推动国家治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