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在大家心中扎根,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对饮酒驾驶存在误区,认为前一天喝了酒,只需睡一觉,第二天就可以驾车上路。实际上,睡醒并不等于酒醒。日前,金山警方接连查处两起因“隔夜酒”引发的酒驾违法行为。

警惕“隔夜酒” ,别不当回事!金山警方近期查获两起“宿醉”酒驾案件-LMLPHP

图说:俞某被查现场。警方供图

2021年4月2日早上7时27分,金山公安分局蒙山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龙胜路、蒙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白色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闯红灯,遂即指挥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进行处理。在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俞某身上散发着酒味,且观察到其精神萎靡、眼神迷离,疑似酒驾。便当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属醉酒驾驶。

“不会吧,这么高!”但在事实证据面前,俞某已悔之晚矣。据俞某交代,其于前一天晚上和几位朋友聚餐至凌晨12点左右,其间喝了3杯红酒和3瓶啤酒。第二天醒来虽明显感觉到精神萎靡,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在酒精作用下闯红灯时被民警查获。犯罪嫌疑人俞某也因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了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图说:李某被查处现场。警方供图

无独有偶,四天前,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新卫高速道口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起类似情况案件,驾驶员李某于前一晚饮酒后开车上路,虽距离其饮酒时间已经相隔12小时,但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最终,驾驶员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及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大多数驾驶员朋友对酒后间隔多长时间再开车没有正确的认识。”金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王姚俊介绍,在查处因“隔夜酒”引发的酒驾案件中,不少驾驶员会认为饮酒后休息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或是睡了一觉,体内的酒精就会完全代谢,再驾车上路就不属于酒驾。

但事实上,从以上两个案例来看,大多数驾驶员在晚上饮酒后的第二天驾车仍属酒驾,甚至醉驾,在这种状态下开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夜间因饮酒过度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含量仍超过酒驾标准的“隔夜酒”驾驶人,金山警方也将采取“白间+夜间”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在早高峰时期加大整治力度,进行专项打击,坚决遏制因此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 沈浩 记者 屠瑜

04-1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