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和企业发布联合声明,对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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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短视频平台崛起后,版权问题就一直存在。“5分钟带你看完一部大片”“某某带你看电视剧”“盘点影视剧中穿帮镜头”……不少短视频制作者未经授权,就将影视作品进行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因为短视频“短”,所以许多短视频制作者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问题,也没有形成保护著作权的意识。一些人甚至表示,“我们不生产内容,我们只做内容的搬运工”。他们活跃于各大短视频平台,有的短视频制作者甚至成为了“网红”。
在互联网时代,人人可以是作者,人人也可以是使用者,但最终还是要尊重版权人的著作权,让他们的投资得以回报。短视频中涉及的很多素材,在涉及他人作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短视频制作者把长视频拆成若干短视频,将视频进行“掐头去尾”“LOGO打码”以及其他微处理后转发,自以为隐藏在流量之中,难以被发现。由此汇聚的侵权态势,直击影视行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有效打击短视频平台侵权现象,才能全面保护影视从业者的制作热情。202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这次的修订,加大了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其中将“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及其他视听作品”,统一改称为“视听作品”,对“合理使用”进行了重新界定,如果对作品进行剪拼改编或是利用视频进行盈利,甚至有可能侵犯到演员的名誉权和肖像权,通过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起到对侵权人的威慑作用。
视频不论长短,都必须尊重著作权。无论是创作者个人还是传播平台,均应坚决抵制侵权盗版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创作及经营。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