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玮菁)无证醉驾集卡,撞击警车及停车示意牌,连闯16个红灯,这一系列疯狂行为竟是贾某所为。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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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一天凌晨1时许,顾警官带领辅警在宝山区一下匝道设卡查酒驾。当顾警官等人进车内休息时,突然感觉到车辆一震,下车查看发现,一辆蓝色集卡从该下匝道路口设卡点,直接撞在警车右后侧,还将临检牌撞坏,将放置在周围的临检圆锥桶撞掉。蓝色集卡往前行驶了一段路后,在路口红绿灯处停了下来。顾警官打算下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不料,驾驶员见此情形立即一脚油门加速转弯逃跑。顾警官赶紧带着辅警驾驶警车一路跟着。
在途中,蓝色集卡一路加速,闯了很多红灯。行驶至一路段时,警车终于超到蓝色集卡前方,示意集卡停车,不料,对方竟加速往警车上撞,将警车撞开后继续逃跑。后民警通过指挥中心定位确定车辆位置,在嘉定区一路边将蓝色集卡驾驶员贾某抓获。
贾某交代,他晚上和朋友吃饭,喝了两杯酒和一点啤酒,到晚上10时开着一辆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离开。他在高速上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在下高速的时候看到有民警临检,怕被民警查到就开车逃跑,最后将车停在路边休息时被民警抓获。他说:“我知道自己酒驾,驾驶证也在2019年七八月的时候就因为扣满了12分被吊销了。”
根据行驶路线图等相关材料显示,贾某酒后驾驶集卡途径两个高速,全程行驶80余公里,在逃逸时有闯红灯等违章16余次。经检测,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mL。被撞的警车经鉴定物损价值为4000余元。案发后,贾某亲属代为赔偿了物损。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惧怕酒驾被查,采用撞击警车的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对贾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酒后为逃避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也将受到严厉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