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高校多名学生因吸电子烟,出现了头晕、心慌甚至烦躁不安的症状。据媒体调查,“肇事”的电子烟系一名学生在网上购买,因新奇分享给其他人一起尝试。

新民快评丨电子烟不应在监管真空地带“裸奔”-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炫酷靓丽的外形,千变万化的口味,加上吐出烟雾的“快感”,让电子烟一下子俘获了许多年轻人的心。这些年轻人更愿意将自己称为“玩家”,而不是烟民。在这些人看来,吸电子烟是交流的一种方式,而非只是为了过烟瘾,不少人甚至觉得电子烟危害小于卷烟。据资料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电子烟的人数已超过1000万人,其中以15岁至24岁的年轻人为主。

电子烟真的没有危害吗?答案是否定的。电子烟也是烟,是通过将烟油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烟油中同样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物质,特别是一些生产厂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还会添加有各种食源性或非食源性的香精等添加剂,甚至是违禁物,这就带来了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此次,南京多名高校学生送医后,急诊科医生在详细检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肇事电子烟的具体成分还有待检测。

传播快、低龄化、对危害性认识不足等特点,让相关部门意识到电子烟带来的危害并不比传统烟草少。然而,电子烟究竟属于普通消费品、烟草制品还是药品,归哪个职能部门进行监管,一直没定论。这也让电子烟在生产、销售、宣传等方面的监管仍有不少模糊地带。

推动电子烟监管的法治化,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已经越来越成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共识。不久前,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并就此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第一次拟按专门法律监管,其在业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电子烟不应在监管真空的灰色地带“裸奔”。在规范生产、营销电子烟行为的同时,更应着眼长远,有效推高销售门槛,不要让青少年过早接触电子烟,更要禁止未成年人尝试。

方翔/文

04-2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