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
综合考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实际情况,本次试点范围包括汾河、湟水河和黄河干流甘肃段等河流(段),分别作为黄河中、上游流域试点地区,涉及山西、甘肃、青海3省12地市(州),力争用2—3年左右时间,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四项任务。2020年工作重点是完成排查任务,借鉴采用长江、渤海排污口“三级排查”的成功经验,分为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和专家攻坚排查“3步走”。
四项任务包括:
查,就是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试点地区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测,就是开展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排放情况。
溯,就是进行溯源,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了解污水排放单位。
治,就是分类整治,在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治理,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