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新楼盘首次“同窗”公示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讯(记者 杨玉红)昨日,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的新楼盘认购公示栏目,9个新楼盘首次“同窗”公示了认购时间、地点、电话等信息,及项目所在区的监督电话。这是上海加强新房销售秩序监管的一大新举措。
近日,“网上房地产”公示了第二批集中入市项目名单,将有47个项目、13969套房源即将“领证”入市。针对新房销售乱象,上海市房管局推出一系列精准监管举措,明确要求所有入市项目至少在认购前三天,在“网上房地产”公示该项目认购地点、认购时间等。记者看到,首批集中公示的9个项目,不仅公示了项目名、所在区域、预售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认购地址,认购开始和结束时间等信息,并公示了项目所在区的监督电话。其中,有4个项目将于4月30日启动认购,将持续至5月6日;另有5个项目将于“五一”假期陆续启动认购。
针对个别开发企业随意提高认购“门槛”,“挑选”首付款高的客户等乱象,日前,“网上房地产”公示了《商品住房认购规则(样本)》(以下简称“《样本》”),对认购材料、认购资金进行严格规范。《样本》明确,个人认购金不高于本次准售房源套均总价的20%,首套房的存款证明金额与认购金合计不高于准售房源中套均总价的35%,二套房的存款证明金与认购金合计不高于准售房源中套均总价的70%。
开发企业需居民提供的认购材料,需要在认购规则中明确,主要是身份、婚姻、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类、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类、资金证明类材料;若增加认购材料,需报区房管部门审核同意。
《样本》特别告知,认购组数与此次准售房源套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3:1,不再进行计分排序,全部纳入公证摇号;拟认购对象的总组数与此次准售房源套数比例超过1.3:1的,应当启动计分排序程序,按照计分摇号排序规则选定的房源及选剩的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对于市民关心的“计分摇号排序入围的认购人选剩的房源”,《样本》明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未入围的认购人销售,具体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制定。
在《样本》中,开发企业需公开承诺,凡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均可按本规则、公开透明认购。不为规避限售而通过不当手段降低入围比例,不采取“全款优先”“预约优先”等方式挑客,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认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