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19人采取团伙作案,以“蚂蚁搬家”方式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逾2亿元。日前,经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提起公诉,薛某霖、许某华等1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图说:庭审现场。市检三分院供图
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间,以薛某霖为首的走私团伙与姚某峰、许某华等人为首的国内货主通谋,通过海上绕关方式,共同开展非法运油活动。
期间,薛某霖分别与境外供货商、国内货主联系,确认油品品种、数量、单价,待国内货主通过薛某霖或直接向境外供货商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支付货款后,由薛某霖组织林某端、庄某、潘甲、潘乙等人安排多条中巴船航行至我国领海外,从不明国籍的大船处接驳成品油后绕关偷运入境,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附近水域将成品油过驳给徐某全等人组织的小巴船,并安排被告人林某斌、林某群在小巴船上押货至浙江、江苏油库。随后,薛某霖安排林某清通过银行账户或者直接前往油库现场收取运费,并安排兰某凤进行记账。薛某霖等被告人分别在上述”中巴船”中持有股份。
经海关计核,薛某霖组织指挥海上绕关走私成品油共计87批次,偷逃应缴纳税额高达2亿余元,其余被告人参与偷逃应缴纳税额1000余万元至1.9亿余元不等。
该案在侦办初期,三分院适时介入,给予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建议。在对核心成员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积极开展捕后侦查引导工作,加大跟踪力度。审查起诉阶段,全面严谨审查在案证据,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加大释法说理敦促犯罪嫌疑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认罪悔罪;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地位、作用。
图说:庭审现场
检察官点评:
近年来,成品油、白糖、肉类冻品、废物等重点商品海上绕关走私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不仅侵害到海关监管秩序和国家税收制度,还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三分院立足检察职能,发挥跨行政区划办案优势,保持对此类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与三中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等相关职能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通过挖源头、打团伙,从对走私船舶船长、大副、轮机、水手的打击,到逐步加强对幕后走私策划者、组织者以及出资者的打击力度,形成上下游团伙全链条打击的反走私新态势,有力遏制走私蔓延势头,保障国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