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全国人大代表花蓓
2020年,我们遭遇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抗击疫情,让我们更明白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今后,未雨绸缪,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们就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为此,我向大会提交了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议案。其中,建议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3条修改为,“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容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具体预警内容以通告方式予以发布,同时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可以预警”的标准予以明确。
这样,应急体系设置更科学,应急运转更高效,更有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实现长治久安。
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