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李一能)今天上午,崇明检察院举行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线上新闻发布会,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崇明检察院服务民企发展工作成果,并发布了《2017-2019年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一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在经营中出现了违法行为,如果“痛下杀手”,难免会倒闭破产,员工失业。因此,崇明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慎用逮捕措施,慎重提起公诉,并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刑事速裁等制度,加快诉讼进程,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图说:崇明区检察院宽严并济为民企保驾护航 崇明区检察院供图
据介绍,2019年以来,崇明检察院先后办理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串通投标、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危害企业合法权益、影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刑事案件,以及企业违规排污、施工扬尘、噪音和气味扰民等公益诉讼案件。崇明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立案后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涉企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当事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涉企案件评查等,通过监督撤案、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发布会上,崇明检察院发布了《2017-2019年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白皮书》,这也是崇明检察院发布的第一份涉企《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近三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涉企刑事案件205件390人。其中,2017年受理案件29件43人,2018年受理案件85件177人,2019年受理案件91件170人,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主要涵盖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20余项罪名,涉及企业设立运营、资金融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市场营销、财务纳税、纠纷处理等多个环节。
上述案件中,经过严审细查,崇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9件16人,不起诉11件12人。与此同时,该院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件,涉及企业垃圾未及时清理、公示过期证照信息、企业名称违背公序良俗、未按照规定使用国有土地、动拆迁过程中违法操作,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或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该院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了相关企业整改落实。
例如,在刘某某、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陆某某等五人串通投标两起案件办理过程中,崇明检察院按照谦抑、宽容、审慎、保护的原则,全面分析案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取证,综合认定涉案人员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最终作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降低了案件的负面影响,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崇明检察院及时出台《2020年助力企业复工复市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汇编《疫情防控期间违法风险提示及案例》,向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回崇居家隔离人员、社会公众发放,并由检察长走访民营企业、为百余家驻崇企业开展线下+线上专题授课,检察官开展现场咨询,帮助民企防控风险,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