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市民郭某因为家中饲养了两只绿鬣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于去年被公安机关传唤。据其交代,当时在市场上看到这种蜥蜴,它们颜色好看引人注目,而且只吃素食,顿生喜意,所以其先后购买了两只绿鬣蜥在家饲养。后来其中一只绿鬣蜥因其养殖不善死亡,郭某还将这条绿鬣蜥寄至陕西制作标本,被警方查获而案发。日前,在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郭某自愿与上海动物园签订了《收容救护工作备案》,协议支付人民币5000元用于上海动物园对罚没保护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

非法收购“罚没动物”者可自愿缴付动物园饲养费用-LMLPHP

图说:绿鬣蜥。网络图

据悉,这是上海市检察机关首次启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备案制度。据悉,目前已经有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签订了工作备案,非法交易对象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物种。

上海铁检院表示,今后将继续探索,引导犯罪嫌疑人与上海动物园签订工作备案,由其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动物园方收容救护罚没动物的支出,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建立收容救护工作备案制度,修复犯罪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害,是一种体现为经济补偿的恢复性司法。通过办理郭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上海铁检院还与上海动物园合作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并以此项工作为基础与上海市林业部门签订工作备忘录,共同开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被罚没动物后续由动物园饲养的成本较高,将犯罪嫌疑人缴纳的资金用于收容罚没野生动物的救护,缓解动物园收容救护工作的经济压力,也是弥补其违法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损失的途径。推动非法收购者自愿缴付饲养费用,并与认罪认罚相结合,在犯罪方和受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并通过第三方的参与,修复受损自然资源,从而落实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近年来,上海铁检院积极探索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衔接。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类的犯罪案件,在依法批捕起诉的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恢复原状、修复环境、赔偿损失,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06-0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