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假的交通违法处罚单,为何能够卖出近万元?这背后竟是一个“一条龙”式的犯罪产业链。

今天上午,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团伙成员落网,静安警方成功破获这起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先后抓获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0余人和80余名涉案网约车司机。

这些网约车司机为何花万元买一张假罚单?“捞车”生意竟养肥了犯罪团伙-LMLPHP

图说:真假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比 警方供图

“双罚制”背后的“捞车”生意

今年4月22日,因非法营运被扣车的网约车司机潘某,拿着一张静安警方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市交通执法总队办理车辆发还手续。

交通执法队员仔细查验了这张处罚决定书,发现它很可能是一张假文书。交通委很快与静安交警取得联系,经警方核验,潘某持有的决定书确系伪造。“所有的法律文书都要录入电脑系统的,但我们的电脑里查不到这张决定书的档案。”静安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大队长张爱新发现,伪造决定书字迹模糊,纸张大小规格不同,图章大小也不一样。“最明显的漏洞是,我们的行政复议单位已经变更,但假的决定书上还是旧单位。”

原来,静安交警的行政诉讼单位已经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但伪造的决定书上还是原来的“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

那么,这张伪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哪来,又有何用呢?据警方透露,非法营运网约车的司机圈里,有一句行话叫“捞车”,这张假罚单就是“捞车”的法宝。

上海对非法运营实行的是“双罚制”。交通执法部门扣押车辆并处行政罚款的同时,交警部门还要对非法运营驾驶人处以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处罚。

按照流程,违法司机先要拿着交通委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后,凭缴款凭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警窗口进行扣证3个月处罚,再拿着交警开的处罚决定书,才能换取放车单。

为了不被扣证影响“生意”,潘某通过“朋友”介绍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伪造的处罚决定书,想借此从交通执法总队蒙混“捞车”,不料被当场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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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嫌疑人接受审讯

成本百元假公文卖出近万元

4月23日凌晨,警方根据潘某的交代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张某为首的伪造、买卖公安机关公文的犯罪团伙随之浮出水面。从招揽客户、伪造证件到蒙混“捞车”,这个团伙已形成了“一条龙”的犯罪产业链。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过去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转行做汽车租赁后,他帮网约车司机“捞车”牟利。去年11月起,张某通过网店寻找广告图文设计公司,并与四川一位“PS高手”易某结识。易某PS伪造假公文,以每张图片1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张某打印出来一转手就可以获利4000到6000元不等。

当然,并非所有被查处的网约车司机都从张某处“下单”。“他们有自己的‘捞车’微信群,谁的车被扣了,群里就会有中介出来帮忙。”芷江西路派出所副所长孔寅翼介绍,许多网约车司机本身也有“门路”,他们通常即是司机也是“黄牛中介”。此外,有些“黄牛”直接蹲在事故审理大队门口寻找“生意”。

在中介、“黄牛”层层剥皮之下,一张成本100元的伪造决定书,往往卖到网约车司机手里时,价格已高达8000到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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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使用伪造公文同样涉嫌违法

静安交警随后梳理了交通执法部门提供的信息,结果发现2019年至今年4月,7000多张非法营运交通处罚决定书中有80余张涉嫌伪造。

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使用伪造公文的网约车司机虽不是张某团伙成员,但仍以同案犯论处。“他们为伪造公文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掌握所有犯罪证据后,静安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了这个犯罪团伙。其中张某、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首席记者 潘高峰

06-10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