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你是不是经常玩手机?在日本大和市,这可能涉嫌违法。大和市议会上周收到了“禁止走路时看手机”的议案,下月或将通过。近年来,当地因路人看手机频频引发交通事故,立法,可警示坏习惯的风险。
骑电动车,你有没有戴过头盔?在江苏和浙江,不戴将涉嫌违法。两省最近都通过地方法规,规定骑、坐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头盔保护,死亡率能降低60%。
坐公交车,司机在不拥堵的路口转弯时明显减速,你会不会抱怨开得太慢?本月起,久事公交集团倡导营运车辆在市内道路限速50公里/小时、过路口30公里/小时、转弯10-15公里/小时。十次事故九次快,控制车速,能避免惨剧,也能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三则新闻都有关出行领域,涉及不同地点和人群,敲响了同一声警钟——交通安全大于天。道理都懂,却常抛到脑后,依然心存侥幸、贪图方便。一不留神,就把自己扔向危险边缘。
有一种现象耐人寻味:同一个人,走路时,指责电动车和公交车“野豁豁”;骑车时,数落低头族和飙车族“不长眼”;坐车里,又埋怨司机“太龟速”……其实,有些人一直在“左右互搏”,自己骂自己。
喜欢走路看手机的、骑车从不戴头盔的、责怪公交司机开慢车的,如果出了交通事故,终究自讨苦吃。专门为他们立法,有意义吗?有。因为法律不只意味着惩处和约束,还应当发挥警醒和保护作用,防患于未然,避免无谓而惨痛的代价。立法,能提醒违规者悬崖勒马,也让无辜者免遭牵连。
上海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走路禁玩手机”或“骑电动自行车须戴头盔”,公交限速尚属公司内部制度。个人出行是否安全,首先还得靠自律,不能全等法律来明令禁止,否则不只撞得头破血流,还可能把自己变成“定时炸弹”,伤及无辜——给马路上守规矩的老实人带去莫名阴影。
曹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