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对外地特别是北京的返回人员,无论是否核酸检测结果是阴性,都一律集中隔离14天。有网民隔离期间甚至被要求做4次的收费检测,这种措施是否有必要?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在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无论是外地返京还是离京人员,一律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措施是不对的,到底怎么做,国家和北京市已经做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这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来自北京市中高风险街区、乡镇的人员,北京市新发地批发市场的相关人员要做核酸检测,这是明确规定的。
二是北京市已经明确规定,中高风险街道、乡镇的人员严禁出京,其他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有需要离开北京的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通信码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也不需要隔离,行动也不受限制,各地各部门不得另行设置其他的限制条件。
四是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离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离京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目的地应该给予人性化的关怀,应该给予检测核酸的便利。如果到了目的地核酸检测阳性的,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者,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需要隔离,不需要限制他的自由活动。
贺青华表示,对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人员的核酸检测,国务院在3月30号就已经发了一个通知,这个通知大家可以在网上查到,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24]号文,简要的说就是“7+7”,什么叫“7+7”?就是集中隔离7天以后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回到家再居家隔离7天,一共14天。我具体解释一下,非“四类人员”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进入到隔离观察点的第三天或第五天进行核酸检测,如果都阴性的话,隔离满7天以后可以回家居家隔离,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直至14天满,这就是所谓的“7+7+2”措施。各地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增加的检测要有明确的规定。检测的收费已经明确规定要由省物价部门统一制定本省域内的标准。针对部分地区制定的不合法、不合规的一些政策措施,应当及时纠正。(驻京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