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案情况来看,当前毒品犯罪案件有以下突出特点:

1.“互联网+物流”的制贩毒活动更加突出。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购买、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通过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物流进行寄递,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实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打击难度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利用物流快递寄递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较快。

2.新型毒品不断翻新。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增长迅速,大麻巧克力、“蓝精灵”、“开心水”等新类型毒品增多,一些娱乐场所和特定群体滥用情况突出,社会危害性大。

3.境内外犯罪团伙勾连问题凸显。一些贩毒团伙通过海运、国际快递、人体携带等方式将毒品走私至境内,再由境内的团伙组织分别实施运输、分销、保管毒资等行为,犯罪呈链条化。浙江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连续增长,特别是2019年同比上升了187%。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毒品犯罪案件总量仍在高位徘徊,全国毒情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毒品犯罪。进一步提升毒品检察治理品质。注重加强与禁毒办、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融入禁毒工作大局,推动健全完善禁毒综合治理体系。

06-27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