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29日电(记者张欢)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29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双向“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并宣布了这项安排的政策框架。“跨境理财通”可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大湾区范围的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这是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开展“跨境理财通”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大湾区金融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凸显国家是香港的坚实后盾。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将让香港恢复稳定、法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根据联合公告,“跨境理财通”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为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跨境理财通”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了更多理财选择,为粤港澳金融业界开拓了更广阔市场,为香港金融产业链以至其他专业服务带来庞大商机。同时,“跨境理财通”也为国际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机遇,使其立足香港投放更多资源以服务大湾区的大量投资者,从而强化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资金进出内地重要桥梁的角色。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跨境理财通”是继股票通、债券通之后,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另一个重要进程,可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通和使用,是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亮点。目前大湾区居民对跨境理财投资的需求日趋殷切,金融业界也对理财通有很大期望。
联合公告明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将另行公布。特区政府表示,香港金管局将与内地、澳门紧密联系推进准备工作,尽早确定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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