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日,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再次就欧盟发表涉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声明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今天(7月1日)代表欧盟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定实施发表声明称,有关立法缺乏有意义的协商,可能严重损害香港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敦促中方确保香港居民现有的自由和权利不受侵害,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昨天(6月30日),我已就欧方领导人有关涉港言论阐明了中方严正立场。今天,我愿再次强调以下三点:
一、“一国两制”是中国的国策,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加珍惜“一国两制”,也没有谁比我们更希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目的是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纠正香港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偏离“一国两制”正确轨道、甚至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乱象,最终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而不是要改变“一国两制”。
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草拟法律过程中,注重听取各方面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意见,包括行政长官和其他官员,立法会主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工商、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宗教、青年、劳工等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地区团体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等近一段时间在香港举办了十二场座谈会。在香港,有近300万市民签名支持立法,各界发起的“反外部势力干预”网上签署行动已有150万人支持,充分反映了广大民众的共同心声。欧盟称有关立法缺乏有意义的协商,完全站不住脚。
三、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在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即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这充分反映了有关立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突出位置。建议欧盟方面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条文。
最后,我愿重申,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欧盟方面应切实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务,停止干涉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