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张超 记者 袁玮)杨某自称为“职业催债人”,受雇于某些金融机构和放贷者,用各种办法催债讨债。杨某的讨债手段充斥着暴力、威胁,讨债过程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近日,杨某与其雇主祁某因恶势力行为站上了法院被告席。
图说:两起恶势力案宣判。徐汇法院供图
马某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因经营周转需要资金,马某找到放贷者祁某和王某分别借款数十万元。到期后,因马某无力偿还,祁某和王某便找人催款。某日,祁某纠集杨某等一拨人找马某催讨欠款,恰巧王某也找来一拨人催款。令人意外的是,祁某、王某没有与马某发生摩擦,两拨催债人却因为债务的偿还顺序起争执,上演了全武行。结果双方各有损伤,王某方一人的手包还被祁某一方拿走。第三天,双方约定在徐汇区某路口见面归还手包,双方碰面时,杨某、祁某一方二话不说,拿起砍刀砍向王某等人。追砍中,王某一方有人被砍至手指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为了索取债务,杨某要求马某去酒店商谈还款事宜。马某无奈,去酒店开好了房间。没想到,杨某与同伙到宾馆后,不仅催要欠款,还要求马某拿出更多的钱。马某拿不出,杨某便安排同伙拿走马某的手机,将马某拘禁起来并轮流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允许其回家。
杨某除了为祁某暴力催债外,还受雇为一家公司赖账。某日,该公司债权人徐某驾驶一辆宝马汽车依约至某路口与杨某等人商谈债务事宜。临近目的地,徐某在车内瞥见杨某方人多势众且气势汹汹,便掉头离开。杨某发现徐某驾车驶离后,立马纠集人手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弓弩追赶。追逐中,杨某等人用弓弩射击徐某驾驶的宝马车,导致车门面板受损。经鉴定,车损价值1.2万余元。
日前,徐汇法院开庭对杨某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案,祁某寻衅滋事罪案进行宣判。经审理查明,杨某与人结伙,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且属恶势力犯罪,应予两罪并罚。祁某与人结伙,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恶势力犯罪,应予处罚。徐汇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祁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