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来源/崇明警方提供
图说:被盗窃的财物
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俗话说家贼难防。近日,租住在崇明陈家镇的吴女士就遭了“家贼”。
6月30日9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接到吴女士报警称,自己放在出租屋中的一部手机及一个装有3300元现金的钱包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场的除了吴女士还有她的“小姐妹”赖某。民警简单询问后,开始了细致的勘查。期间,赖某拉着吴女士去了屋外。再次进屋时,吴女士拿着手机和钱包径直来到民警面前,告诉民警赖某就是嫌疑人。民警随即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赖某交代,6月29日,她找吴女士玩,当夜就住在吴女士处。第二天早上8时多,赖某见另一张床上放着一个钱包,就趁吴女士出去晒被子的时候偷偷打开,看到里面装着很多现金,见钱忘义,将钱包连同桌子上的一部手机一起藏匿于屋外空调外机夹逢处。吴女士回到屋里找不到手机和钱包,以为被路人进屋顺手牵羊,遂报警。民警到场后,赖某见民警勘查非常细致,觉得迟早会查出是自己偷的,连忙找机会向吴女士承认是她偷了钱物,乞求吴女士放她一马,要她向民警撒慌说找到了钱物,要求撤案。吴女士不想帮赖某圆这个慌。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