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赋予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年底前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年底前,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正式印发,涉及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创业创新、社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等七个方面共计44条具体举措。
“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和并联审批等举措积极动作,成效显著。但全面深化改革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在百川入海大趋势下仍然存在“回头浪”。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要坚决压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抬头的趋势,确保真真切切让利于民。
简政放权既要彻底也要有度。简政放权包含“放开”和“下放”两个方面。针对“放开”,凡是市场能调节、社会能承担的事务,政府相关审批权要坚决取消;针对“下放”,政府要将必不可少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根据实施能力和管理便利性的原则,在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部门之间合理划分并明确公布,不能搞责任转嫁,将权力下放给不具备实施能力的单位。
放管结合既要严管更要透明。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离不开监管,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政府的法定职能意识,防止监管缺位和监管过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监管体系。要切实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执法检查等信息和结果该公开的要全部公开,能共享的要坚决共享。
优化服务既要到位也要个性。要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在坚持“六个一”上下功夫,坚决砍掉繁文缛节,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提高政务效率,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制化、便宜化的营商环境。同时,要厘清权责边界,各部门应行使好自己应该履行的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既要彼此配合形成合力,也要结合实际不能搞一刀切。(王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