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玮菁)“检察官,这里堆放了近二十年的垃圾清理走了,我们终于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了!”当胥白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小区查看治理情况时,一位老阿姨拉着她说道,“以前不知道你们检察官还能管这个,给你们点赞!”这是宝山区检察院日前办理的一起督促镇政府对小区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治理的案件。
宝山检察院供图
2020年3月24日,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胥白外出调查取证时发现,一小区近河道处,垃圾分类标识牌缺失,在木头、石子等未予装袋的建筑垃圾中存放有破旧脸盆、木箱、破旧塑料袋等各种生活废弃物,河道与垃圾之间的围栏已经失修,部分垃圾紧贴河道,污染了周围环境。三周后,她和检察官李传芬又到该处,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废弃物乱堆乱放问题依旧存在,仍未得到解决。
她们决定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走访当地小区居民,了解到该小区是上世纪60年代,为响应政府“连家船改造,建设渔民新村,让渔民路上定居”的号召,镇捕捞大队租赁村土地自己建造,行政建制“大队”一直沿用至今,不属于村委会、居委会。河道边的垃圾是周边住户装修房屋时陆续堆积而成。这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仅污染环境、影响市容,还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
检察官随即联系镇政府多家单位共同至实地查看,一同座谈协商,最终形成共识。2020年5月22日宝山区检察院向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对该小区内垃圾堆放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履行好相应义务。
该建议得到镇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20年7月17 日,镇政府将整改情况和修正后的照片一并回复。共清除垃圾25吨,重新修建垃圾厢房,将垃圾厢房纳入污水纳管,避免污水排入河道。并在周边设置绿色铁丝围挡,防止该区域周边垃圾乱倒现象的再次发生。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贡献检察机关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