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肖芸 记者 袁玮)沪上某知名杂货店铺当班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对已正常销售的商品虚假退货操作,并从收银机内提取与假退货单相应数额的现金,4个多月内侵占公司钱款共计8万余元。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以职务侵占罪被徐汇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图说:被告人林某制作虚假退货单证。徐汇检察院供图
2019年12月,该杂货店在清点库存的货品时,发现店内库存有很多物品丢失。经过两天内部清查,“揪出”了当班经理林某,林某多次利用上班机会伪造顾客退货侵占货款,店里的负责人马上向警方报了案。
时间回溯到2018年11月,27岁的林某入职位于淮海路上的这家杂货店铺,担任商品销售员,负责接待到店的客人。到了2019年3月,林某升职成为当班负责人,掌管营业员的具体工作、店内出货、调货以及审核店铺的退换货等,每周林某有3天时间负责退换货事宜。对于顾客提出的正常退换货要求,公司有明确的规定,要求2个门店工作人员的账户登录退货系统才能审批通过。而林某在门店内拥有退换货的权限,只要有一名门店工作人员通过他的账号登陆退货系统,输入退货信息,林某再审批通过即可。
2019年8月,林某在工作中发现,客户正常退货的商品一般都会被放置在收银台区域,一旦货品堆积多了,店员就会直接把它们放回货架,并没有人统计正常退货商品的数量和金额。此时的林某正有一件烦心事:私下里她在网上贷了款,网贷公司一直在催债催得紧,而凭自己的工资没有办法偿还。这时她觉得机会来了,决定铤而走险。林某先让营业员登录她们的帐户,她再输入虚假的“退货商品”,最后登录自己的账号审核批准。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林某就马上或者在交接对账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收银机里将审批通过的退货单相应数额的现金取走用于偿还债务。
由于现金放在身边不方便,林某会在当天或隔天通过银行ATM机存入银行账户中,再转到林某的支付宝账户中,方便用于偿还贷款公司的催款。
最终,根据商家提供的虚假退货单据,2019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林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营业款项共计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