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发生事故需要高额赔偿。为了让保险公司承担这笔费用,两个“好兄弟”不惜上演荒唐戏伪造事故。可演技再好,假的真不了,两人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被告人林某某、朱某某提起公诉。

酒驾事故不理赔,那就再“制造”一起?-LMLPHP

图说:酒驾害人害己。 IC图

酒后驾车 发生碰撞事故

2019年12月27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酒后驾驶其名下A车载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人与倪某某驾驶的B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林某某因担心暴露其酒驾行为,逃离事故现场,后又因担心对方报警返回事故现场,赔偿倪某某人民币3万元并许诺为其修理B车以私了此事。倪某某觉得林某某态度诚恳,便答应私了,并将B车交给了林某某。

铤而走险 伪造事故骗保

事故当晚,林某某就叫拖车将B车拖到了4S店维修。林某某心知肚明,因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但面对B车高达8万多元的维修费,他心生一计,决定伪造一起事故骗取保险,让保险公司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

2019年12月31日,林某某联系朱某某,让他帮忙冒充B车驾驶员在林某某伪造的一起当日早晨的A、B两车事故的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上签字,以此骗取保险理赔。朱某某出于朋友义气,答应了林某某。

不久后,保险公司就将两车的维修费用共计12万余元按林某某的要求全部打到了其银行卡内。随后,林某某就将B车维修费8万余元转账给了倪某某。

林某某不禁暗自窃喜计谋得逞,轻轻松松就给自己省了12万。

疑点重重 发现事故蹊跷

2020年4月,该保险公司在梳理案件时,发现这起两车事故存在多个疑点。首先,事故严重,却非现场报案,不符合常规逻辑;其次,如果正常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车辆侧面会有拖拽的痕迹,但两辆事故车都没有类似痕迹;最后,对于大金额的赔付,客户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将钱打给4S店,而林某某却要求全部金额打入他一人的账户。4月9日,保险公司报案称这起事故存在骗保嫌疑。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朱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均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保险诈骗不仅影响个人征信、择业就业,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起一时的贪念。朋友义气也得有底线,涉及违法犯罪一定要拒绝,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付出代价。

09-10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