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今天,虹口区检察院通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虹口检察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LMLPHP

图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检察官新闻发布会现场。袁玮 摄

近年来,虹口检察院依法打击危害民营经济犯罪,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的保障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据统计,2019年2月27日至今该院共办理涉民营经济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3件95人,审查起诉案件44件90人,其中不批准逮捕24人,不起诉18人,制发检察建议3份。

2014年至2018年间,林某某在担任上海某报关公司出纳期间,多次将公司钱款打入个人账户用于挥霍。2017年2月,林某某为归还其挪用的公司资金,向朋友被害人宋某某谎称可低价购买劳斯莱斯魅影汽车,骗取宋某某100万元,部分得款打入报关公司账户填补亏空。同年3月,林某某又虚构投资项目可获利的事实,骗取宋某某400万元,部分得款打入公司账户。经审计,至案发林某某挪用公司资金280余万未归还,骗取宋某某钱款290余万元无法归还。

本案原本是一起单纯的挪用资金案件,但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注意到,林某某在被本市公安人员抓获前早已被外省市公安机关因诈骗罪立案侦查,但苦于证据不足而未批准逮捕。此时林某某公司的老板也找到检察官,因林某某冒用公司公章签保证合同在外借款,公司被债主起诉要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因此冻结了公司400万的资产。公司银行户头被冻结400万,经营面临巨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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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袁玮 摄

听取被害人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要全面审查案件,必须将挪用资金案和诈骗案合并审理。于是,通过与外省市司法机关沟通,办理了并案手续,检察官在调取相关诈骗案刑事案卷的同时,向被害人、证人复证。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检察官查明并揭露了林某某使用诈骗所得填补自己挪用亏空的犯罪手法,而该“骗新补漏”的方式印证了其诈骗的非法占有故意,存疑不捕的诈骗案件也得以顺利起诉,最终林某某因犯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万元。案件判决后,报关公司持刑事判决在相关民事诉讼中主张了自己权利,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得到挽救。

今年7月,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批共计13起虚开发票类案件,对其中7个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其中包括虚开普通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上海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及周某某、徐某某等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虚开普通发票降低成本偷逃税款。由于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虹口检察院对上述4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3起案件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

4起案件中被不起诉单位及被不起诉人均系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经营者,其中部分企业系在疫情期间因经营困难,为降低经营成本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犯罪情节较轻。且被不起诉单位及被不起诉人全额补缴了税款。综上,虹口区检察院遂对该4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不以骗税为目的,有真实业务又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3起案件,检察机关审查分析后,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

沪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在承接沪上某大型集团公司南昌地区分包工程过程中,私刻大型集团公司印章及该公司江西分公司印章,并以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以江西分公司名义对外骗取项目工程保证金、对外借款、对外为其私人所借款项担保,与外部人员勾结,伪造假的催收函,给该大型集团公司造成损失4120余万元。上述各类行为形成诉讼案件共计12件,共计金额14269.6万元,造成集团公司实际损失2212万元。

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围绕如何组织证据、查明案件与杨某进行了长达15个月的“长跑”,装订成册的案卷达25本,为顺利指控杨某提供了有力保障。最终,虹口检察院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审定犯罪数额共计近6000万元,今年8月向虹口法院提起公诉。

09-14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