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今天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2018年至2020年8月期间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
图说:新闻发布会现场。静安区检察院供图
白皮书显示,2018年-2020年8月,该院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共计发放救助金额人民币41万余元,从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来看,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且2020年(截至8月)办理案件的数量已超过2018年、2019年两年办理总和,增幅明显。从救助对象来看,救助未成年人18件,占救助总数的60%;救助老年人(60周岁以上)5件,占救助总数的16.7%,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当事人主要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中的被害人。
静安区副检察长曹坚介绍了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司法救助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配套的司法救助新格局中所做的努力——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关注重点人群。坚持“应救尽救”原则,转变办案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由“被动”变“主动”,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转变;定期与办案部门特别是该院涉老案件办案组、未检办案组联系,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优先办理、上门反馈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提供程序保障。
加强案件证据研判,规范司法救助程序。纵向上坚持准确救助,对受理、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开展调查,了解被害人有无过错、伤势情况、治疗费用、家庭收入、赔付情况等,综合讨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审核;横向上坚持精细救助,通过对比已办案件的救助金额,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
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启动综合救助,除发放救助金外,还对因遭受犯罪侵害、产生心理阴影的被害人提供心理治疗帮助等;进行公开救助,对具有社会影响、符合公开要求案件的办理结果进行公开答复,借助律师、居委会干部等第三方力量确保办案效果;探索“跟踪式”救助,对被救助人员进行案后常态化回访,必要时联系心理医生等相关人员,以期实现救助目的和效果。
运用远程司法救助,保障申请人复工复产。今年新冠疫情以来,针对异地救助申请人,启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通道”,通过远程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邀请原案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参与救助工作,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方式,开拓了特殊时期远程司法救助新模式。
下一阶段,静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以司法救助工作助力精准脱贫。将强化救助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大局;统筹各方资源,实现多维立体救助;依托智慧检务,提升便民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