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沈欢欢)一次性申请了三家银行的信用卡,但只收到其中一家的,1年多后竟收到另外两家银行的催款单,陆某明明记得朋友张某某告知其另两家银行卡未办理成功,为何会收到银行催款单?陆某再次联系张某某想要进一步了解详情时却已联系不上,于是报警。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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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底,陆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号称可以帮忙办理大额信用卡的张某某,经过一番沟通了解后,陆某决定全权委托张某某帮忙办理信用卡,并且按照对方的要求事先准备好了办理信用卡所需要的材料。
办卡当日,张某某将三家银行的办卡工作人员和陆某一同约至自己工作地点办理申请信用卡手续。陆某填写好一系列申请表后,又在张某某的陪同下去营业厅办理了一个手机号码专门用于绑定信用卡,并将此卡交给了张某某以便让其帮忙完成后续信用卡申请相关手续。
数日后,陆某便收到了第一张信用卡,但是其余的两家银行的信用卡迟迟都未收到。直至2019年年初,陆某接到张某某的电话得知他申请的其余两张信用卡并未办理成功,但陆某也并未为此继续深究,就此作罢。事实上,陆某申请的其余两张信用卡并未办理失败,由于申请信用卡的手机号码一直存放在张某某身边,快递员在派送信用卡时按照快递单上的手机号联系上了张某某,并将信用卡交到了他手上,但是张某某并未像第一张卡那样转交给陆某,而是心生歹念私自留作自用。
张某某刚开始使用陆某名下的信用卡时,都如约按期还款,但是到了2019年年中,张某某因工作亏损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于是将两张信用卡的额度共计3万元全数套现使用,之后因无力还款便将这两张银行卡置之不管。并且,张某某为了防止陆某发现其冒用银行卡之事而找上门,一不做二不休将张某某的微信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处理。
至始至终,陆某都并不知道这两张银行卡的存在,直至2020年5月,陆某莫名收到了两家银行的催款单。回想1年多前,他明明记得张某某告知其银行业并未办理成功,那何来的催款单?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陆某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张某某,但怎么也联系不上,于是报警。
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张某某交代,平日里他并不从事帮人代办信用卡之事,处于朋友关系才帮张某某办理,起初也并未想要占用其信用卡,当办理完成后心生歹念、临时起意,非法占用了陆某某的信用卡留作自用。
检察官指出,张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取财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利益,同时也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信用卡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不得外借更不得冒用、盗用,并应按照银行约定日期按期还款。此外,办理信用卡因去银行自行办理,切勿图省力而将个人信息材料交至他人,即使是所谓的朋友也因提高警惕,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