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苏双丽)到岗不到一个月,无良保姆竟瞄上独居老人钱款,偷拿老人银行卡去银行取款后逃之夭夭。经静安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昨天,静安区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指控,判处菊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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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家保姆今天突然不见了,她的东西没了,我放在自己房间抽屉里的一张建设银行卡也不翼而飞了。”2019年11月9日中午,耄耋老人张老伯颤颤巍巍地来到静安区某派出所报案。
张老伯今年90多岁了,子女均在国外,他一个人独自生活在国内,生活诸多不便。为了不让子女担心,他特意从家政中介找了个住家保姆——年近50的菊芳。两人谈好月工资4500元,饭贴每月500元,每月12日张老伯支付菊芳5000元。
2019年10月12日,菊芳住进了张老伯家开始工作。平日里,两人各住一个房间,菊芳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张老伯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有时要去银行取点生活费,就让菊芳一起陪同。为了取款方便又能确保资金安全,张老伯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了菊芳,但他从不让她独自取款,每次让她陪同取完款就把银行卡收回,放在他自己房间的柜子抽屉里。
2019年11月9日一早,张老伯发现菊芳不见了,行李也没了,自己柜子里的建设银行卡也不见了。
经查,11月7日,菊芳趁张老伯不备,窃得张老伯的建设银行卡一张,并于当天至ATM机分五次,每次3000元共窃得15000元。11月8日晚上,菊芳陪张老伯办完事后便买了南下的火车票回老家了。
2020年4月29日,菊芳准备出去打工,派出所的人告诉她——她被通缉了。不得已之下,她去派出所投案。面对民警的讯问,菊芳一开始矢口否认自己偷钱。在看到取钱的监控画面后,她又辩解自己确实独自一人去帮张老伯取过1.5万元,但随即就把钱给对方了,还问张老伯借了7500元,只是没写借条。可没过一会儿她又反复变卦,一会儿说借的7500元已经还了,一会儿又说没收过钱。当民警问她为何11月8日不辞而别时,她又说自己跟中介和张老伯都说过要离职回家照顾孩子。经核查,根本没有借钱和离职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