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都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其中重要一环,近年来上海警方也在持续大力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降压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此,上海市民群众纷纷表示大力支持。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之所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较难以根治,主要有下列原因——
首先是处罚力度较轻,难以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实施者。在“五违四必”行动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今天,能在上海长期工作、生活的本地户籍及外来人员,其月收入也普遍达到数千、上万的水平。对于绝大部分行人、机动车骑行人而言,一次30-50元的罚款力度较难以起到足够的震慑、教育作用。
其次是处罚方式较为单一。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交管部门目前采取的处罚方式仅有批评教育、罚款等,对于被查处的行为人也几乎没有后续负面影响。
再次是高度智能化技术与末端人力执法结合程度有待提高。近年来,上海的人脸在内的生物信息智能识别也早已达到极高的准确率,收效显著,解决了一大批市政服务、城市管理的痛点、难点。但对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却往往依靠警务人员街头肉眼查处和现场执法,高度智能化的技术、设备却并未充分发挥作用。
对于屡次故意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是加大直接处罚措施力度。建议将处罚措施按力度分成三个等级,第一等级的处罚措施是罚款+扣分+批评教育,罚款金额维持在当前数十元水平;第二等级的处罚措施是罚款数百元+一次性扣完分数;第三等级的处罚措施是扣证明+扣车;也可视情况设置更高等级处罚措施。
第二是创新间接处罚措施,对违法人员发挥长效震慑效果。对于申请落户的外来人员,建议将相关交通违法查处记录与落户积分逆向挂钩,即每查处一次扣减相应落户积分直至交通违法情节严重者取消申请落户资格;对于只计划常住上海而不申请落户的外来人员,建议将查处记录与许可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等事项挂钩,即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并被查处到一定程度的,分别采取撤销行为人暂住证、不再为其办理暂住证等措施;对于报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岗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同等情况下有多次相关交通违法记录者劣后录用、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等措施;对于其他群体如本地户籍市民,建议采取查处后由居民所在街道、居民小区上门教育、公示警告等不同程度的措施。
第三是借助RFID系统等智能技术与现场执法充分结合。对于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建议切实、充分利用智能界面监控技术进行拍摄、抓取、身份信息识别等措施,全天候进行查处,有效扩大查处范围,并精准确定交通违法嫌疑人,以利于事后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
加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既回应了市民的强烈关切,又能切实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必能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