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用于非法电捕鱼的石制小船 来源/崇明警方供图
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陈卫国)崇明“禁渔期”里,公安机关会同渔业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对电捕鱼行为的严查严打力度。4月30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绿华派出所民警及社保队员在辖区巡逻时,抓获正在绿华镇华西村一河道内非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福、蔡某两人,当场缴获石制手划船一艘,自制电捕鱼工具一套,杂鱼6.7公斤。
据犯罪嫌疑人蔡某交代,当天早上,其主动联系周某福,由蔡某提供手划船,周某福准备捕鱼工具,两人前往上述水域进行非法捕捞。
经审讯获知,两名犯罪嫌疑人明知在禁渔期间电捕鱼涉嫌犯罪,仍以电捕鱼形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周某福之前曾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过刑罚。
图说:周某蔡某非法电捕鱼的鱼获
目前,周某福已被刑事拘留,蔡某被处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每年的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为禁渔期,在此期间严禁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崇明警方将一如既往联合各职能部门,对非法捕捞行为展开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渔业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