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除了浙江为扩展区域外,我国自贸区又新增三个,总数已增加至21个。

自贸试验区“再扩容”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挂牌至今,在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复制推广的基础上,我国自贸区发展此起彼伏、多点开花,逐渐形成点线面结合、遍地深化发展的开放新局面。可以说,包括北京、湖南、安徽在内的更多自贸区逐一落地,必将进一步推动自贸区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众所周知,自贸区是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本就是扩大开放的一项力举。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党中央为推进新形势下改革开放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一方面要建好一个又一个试验区的“点”,另一方面要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基础上,种好扩大开放的一片“田”。从自贸区数量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来看,这一举措不是搞几个自我欣赏地“栽盆景”,而是成熟一项推一项、成功一个推一个地“种苗圃”。如今,打开中国地图,从第一个自贸区看起,此前自贸区的“星星之火”,如今已成“燎原之势”,推动对外开放的自贸区仍将继续发展、持续发力。

每一个自贸区建设,都因其特殊区位优势、特殊发展阶段而肩负着“特殊使命”。如北京自贸试验区助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区、数字经济试验区,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湖南自贸试验区主要依托经开区、黄花综保区以及高铁南站、机场口岸,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连接粤港澳和中部地区的现代化服务中心;安徽自贸试验区的合肥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人工智能等产业,芜湖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等产业,蚌埠片区则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地区建设自贸试验区的目标一致、重点不一,只有把各地加速发展与国家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战略意图结合起来,才能在跟上时代、赶上时代。

当然,纵览印发的通知,三地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有人说,自贸区的故事,核心是制度创新。无论是建设数年的还是正在建设的自贸试验区,都是在投石问路中进行着制度创新。诸如,外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等等,都是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新做法,也会在更大范围内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制度创新必然要求赋予各地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主动性,给各地更多因地制宜地探索空间及容错空间,惟有如此才能以创新之举不断优化自贸试验区的营商环境,激发新的改革发展活力。

开放不止步,改革不停顿。建设每一个自贸试验区都如同是在“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只要把这些“种子”切实培养好、在更大范围内播撒好,就一定能开花结果,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行稳致远,助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再迈新台阶。

09-22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