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郭剑烽)作为检察办案中的精品、样板,典型案例在指导、规范检察办案,明确、统一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确保、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活字典”作用,经严格筛选、审查、编写,近日,收录了108个典型案例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一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

10年精选108案,《上海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出版-LMLPHP

市检察院供图

典型案例催生司法解释

上海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新型、疑难案件相对较多。近年来,市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案例研究工作,注重典型案例指导办案的价值。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中较早建立“检察委员会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并通过制定文件、开展实战实训等,不断提升案例通报质量。

自2008年5月以来,市检察院已发布通报案例126件,新型“首例”案件占到一半以上,6件作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工作贡献了上海力量。通报案例中不乏全国首例流量劫持案、全国首例未经许可从事“新三板”市场证券业务案、全国首例利用手机转码技术侵犯著作权案、上海首例利用微信群组织“红包接龙”并从中非法牟利案等新型、疑难案件。

2014年,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某银行向被告单位提供了名为“小微采购卡”的信用卡产品,由银行为有分期付款需要的被告单位提供贷款。后被告单位负责人虚构购货商身份材料,骗取银行钱款且无力偿还。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这款金融产品的性质在刑法上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还是贷款?浦东新区检察院从银行与持卡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综合审查后,以骗取贷款罪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提起公诉,后获法院判决支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布。

在此基础上,2015年9月,市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制定了《关于办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提出银行提供的名为信用卡、实为贷款的业务,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构成犯罪的,不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依其他相关罪名处理。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吸纳了上述意见,明确了同类案件的法律政策适用标准。

对于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报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必须逐批、逐案学习。

2017年初,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报了一起抗诉典型案例,市军天湖农场区检察院学习该通报后,对管辖范围的2014年至2016年三年内的生效裁判进行梳理,发现了3起已决案件存在同样适用法律错误,遂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后同类裁判错误再未出现,切实发挥了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

“云端”可查典型案例

此次出版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收录了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08年至2018年通报的108个典型案例,按照实体篇、程序篇、其他篇的体例编排,每篇典型案例都包含“案例要旨”“案情简要”“典型意义”“法律文书”等四个部分,遵循“以问题为导向,研判案例要旨与价值,总结提炼典型意义”的思路再现检察办案过程的同时,还对每件案例值得借鉴和学习之处加以点评,以案释法(法律适用)、以案说法(办案方法)、以案讲法(宣传普法),放大办案效果,既为检察官办案提供了办案思路、法律适用的学习范本,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背后的司法理念。

本书中的案例还可在“云端”查询。每个案例都已录入由市检察院和杨浦区检察院共同研发的司法案例查询信息共享平台“指导性、参考性司法案例查询系统”。目前,上海检察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深入了解108个典型案例要旨,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未来,该系统还将向法律研究者和社会公众开放使用,提供便捷、高效的案例查询服务。

09-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