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昨天(22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出台人才资格互认办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在 职业资格、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三方面将实现沪苏浙互认。

此次出台的人才资格互认暂行办法 为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一体化发展度身打造,做到了沪苏浙范围 互认互准 全覆盖、全领域和全可用。

以职业资格为例,目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有58项。其中由沪苏浙三地自行开展核定的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这几项职业资格,在示范区三地实现互认,也就是一地拿证,可三地执业。《办法》实施后,示范区还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证书可在示范区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而在职称方面,《办法》也有所创新突破,示范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户籍、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通过现工作单位直接在属地申报职称;原先在沪苏浙取得的职称证书,符合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不需要再复审、复评或确认;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持原职称证书进行申报。

09-23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