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国清单》),《全国清单》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取消了不必要环节和手续;要求今年8月底前各省清单及办事指南发布,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清单》涵盖了目前医疗保障经办的通用服务事项,共分10个主项,主项下细分为28个子项。同时,一一列明了28个子项的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的具体内容,并统一了受理表格参考样表。28个子项的服务质量标准清晰可见,社会公众可据此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
《全国清单》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取消了不必要环节和手续,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参保群众仅需在服务受理端提出申请并提供清单要求材料即可,后续“受理-审核”环节中涉及证明材料互认、转入转出地信息确认等均全部由服务部门间协调处理,不再额外要求参保群众提供材料。
《全国清单》明确,涉及群众的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均不超过4种,并进行了明确列明,取消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9个服务事项可以一证办理,4个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材料减少最多的从10项减少到3项,办理所需材料数量总体压缩超过40%。
《全国清单》要求,一是尽可能简化办理手续,从方便群众角度设计“转入地”一站式服务流程,减少群众跑腿跑路;二是尽可能减少办理材料,强化经办管理服务后台的数据共享,多个经办服务项目无需重复提供共性材料,甚至仅提供个人承诺书;三是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备案服务、查询服务、出具证明等服务项目明确即时办理,最长服务办理时限也明确控制在30个工作日。
为确保《全国清单》落地实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大力推动各省医疗保障部门对照《全国清单》全面完成省级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发布实施工作,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