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诺贝尔经济学奖昨天公布:由两位来自美国的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和罗伯特·威尔森获得,获奖理由为“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了新拍卖形式”。
何谓“拍卖理论”?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黄烨菁解读道:当今世界,拍卖无所不在。许多天价物品每天都在拍卖中易手,这其中不仅有家用物品、艺术品和古物,而且还有证券、矿物和能源。拍卖理论揭秘了市场经济中价格形成的内在机制,因而成为近半个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理论之一。
1961年,威廉·维克瑞开创性地提出了拍卖理论。在详细分析了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等四种拍卖方法后,他发现无论采用什么拍卖制度,总是满足出价最高者中标,并且支付的价格是出价第二高竞标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换句话说,中标者的最优的出价策略是令第二个最有竞争力的投标者刚好出局。
然而,经济生活是复杂多样的。有时,最高出价者未必能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最典型的比如,上海的机动车车牌竞标,就不仅仅只有竞价因素。又比如,如果拍卖方拍卖的不是单一拍品,而某种特殊复杂的服务形式,如捕鱼配额、机场降落位等,传统的拍卖形式未必能够操作,拍卖形式就需要创新。
黄烨菁介绍,本年度两位诺贝尔奖得主的贡献在于,发展改进了拍卖理论,发明了新的拍卖模式,从而使全世界的卖方、买方受益。
威尔逊开发了具有共同价值的物品拍卖理论。这个理论说明,拍卖时共同价值在事先并不确定,但最终对于每个人都一样。比如一座金矿,其储量和黄金的价值就具有共同性。威尔逊指出,理性的竞标者倾向于将竞标价格置于他们对共同价值的最佳预估以下:他们担心“中标者诅咒”,即因付出太多而输掉。米尔格罗姆则制定了更为笼统的拍卖理论,不仅允许出现共同价值,而且允许出现投标人之间的不同私人价值。他分析了多种众所周知的拍卖形式的出价策略,计算出当出价者在出价过程中了解彼此的估计价值时,这种方式将给卖方带来更高的预期收益。
黄烨菁表示,两位得主不仅引入了博弈论,阐明了拍卖工作是如何运作的,而且利用他们的理论,发明了一种针对复杂商品和服务的新型拍卖形式。上世纪90年代,当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准备以拍卖形式将无线电频率出售给电信运营商时,问题出现了——频段众多,又互相关联,一个一个波段拍卖无休无止,显然,传统方式无法操作。最终,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拍卖形式——同步多轮拍卖(SMRA),一次拍卖同时提供所有物品(不同地理区域的无线电频段),以低价开始,允许反复出价,从而减少了不确定性。
1994年7月,FCC第一次使用SMRA时,它在47轮竞标中出售了10张许可证,总价达6.17亿美元,而美国政府此前实际上是免费分配这些东西的。第一次使用SMRA进行频谱拍卖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巨大的成功。许多国家采取了同样的频段拍卖方式,包括芬兰、印度、加拿大、瑞典和德国。仅FCC使用这种形式的拍卖,就在20年间带来了超过1200亿美元的收益。在全球范围内,这种机制已经从频谱销售中产生了超过2000亿美元的收益。
此后,SMRA也被用于其他领域,如电力和天然气的销售。诺奖委员会表示,新的拍卖模式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基础研究如何能够随后产生造福社会的发明。获奖者对拍卖的开创性研究对买卖双方和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米尔格罗姆和威尔森与时俱进,进一步发展理论指出,互联网“非常深层次”改变了拍卖。有专家指出,互联网引入拍卖市场后,首先是增强了参与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拍卖中,提高了拍卖及资源配置的效率;其次是让拍卖成本大大降低,网络拍卖减少了线下拍卖会现场的门槛,也节省了商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