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一个老年版的追星事件火了。一位60岁的女士在抖音上迷恋靳东(系他人冒充),为了追星,她和老公分房睡,离家出走,不要儿子,要给“靳东”转账,连头发都白了……
这是个在情感类节目播出的故事,不过稍微编辑下,就可以变成一个法治节目:这明显是个骗局。不法分子冒充靳东,利用中老年人对互联网的陌生,进行情感勒索与经济诈骗。果然,靳东工作室也发了声明,称自己从未在任何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假冒者。
在不少年轻人看来,诈骗的手法过于低级,毫无技巧可言,“靳东”居然向这位女士“全网告白”,而她却深信不疑、为之疯狂,简直不可思议,种种离奇荒诞的情节宛如段子。故而这个故事也成了热点,网民纷纷围观,一时间十分热闹。
其实,这位女士很值得同情的,本质上她是一位诈骗案件的受害者,她对互联网的复杂与虚假几乎毫无戒备,很多几乎不需要科普的互联网骗局套路,她却一无所知。
从这位女士的经历看,抽离了年龄因素,其实也颇像一个“娜拉出走”的故事。大概也是她厌恶了繁琐的家庭生活,试图追随内心感受而去。她依然相信美好与童话,“60岁”“大妈”这些标签,并不应该给这样的纯朴抹上“喜剧”色彩。
所以,这种猎奇性的围观,本身是带有某种歧视,甚至有些“残忍”的。事实上,类似疯狂追星的故事,在年轻人群体中并不少见。尽管舆论同样屡加挞伐,但至少从认知习惯上,人们对不同年龄“行为规范”有了一整套预设,已经把这种非理智的情感冲动与年轻进行了勾连。“60岁”,显然在很多人看来,应该搭配“天伦之乐”“含饴弄孙”之类的画面。中老年人的情感需要,已经不是我们认识这一群体的主要角度了。故而,当他们表现出强烈的情感需求时,往往遭遇的是旁观者不理解、甚至不屑理解的目光。
中老年人,如今在互联网上,其实相当程度变成了段子的重要来源。比如沈阳劳动公园日前在短视频平台上也变成了网红基地,各路大爷大妈斗舞的画面在网络热传,他们“把心跳乱、把家跳散”的传奇在添油加醋的传播。他们成了被观察的对象,他们的行为举止的逻辑,内心世界的演化,在互联网上总是以第三人称的形式被叙述。这种叙述本身,没有多少同理心,更多的仍是猎奇与调笑。
所以,类似“靳东老年粉”的故事,不能只当个段子看。事实上,这关系到中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是不是在互联网舆论中占据充足的“合法性”,能不能被广大网民真心实意的认可。类似事件,舆论聚焦的重点应是诈骗分子的无良,而不能是怪罪中老年人 “异想天开”“幻想型认知障碍”。无论什么年龄,当然有权利“幻想”,有权利“追梦”,他们的情感需求,不应被年龄压缩,以至于退到“隐秘的角落”。
同时,重视他们的情感需求,在进行互联网防骗知识的普及时,才能更有针对性。之前的一些防诈骗宣传里,有多少是立足于中老年人可能“为爱付出一切”的呢?他们的情感需求,不用回避也不该回避。人生的色彩,不该分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