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全国各地的古城游人如织:丽江古城景区共接待游客接近98.7万人,超过去年同期;平遥古城游客接待量居山西全省景区之首;丝路古城敦煌累计接待游客超过4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1%以上……
“古城游”持续升温,古城的命运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护好、用好、发展好古城,是一个必须慎重思考的问题。
一些古城规划不落实、保护不用心,乱建地标、拆真建假、过度开发,甚至还存在安全问题
身长57.3米,手持长达70米的青龙偃月刀,站在形似古代战船的基座上,哪怕从数公里外,也可望其威风身影——一座位于湖北荆州古城东南侧关公义园里的巨型关公雕像,最近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日前发布通报,其中提到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关公,即关羽,汉末三国时期的蜀汉名将。荆州,楚文化的中心,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关羽与荆州渊源颇深,在此地留下不少传奇故事。《三国志》蜀书六《关张马黄赵传》中记载:“从先主就刘表。表卒,曹公定荆州,先主自樊将南渡江,别遣羽乘船数百艘会江陵。”自此,关羽和荆州有了交集。据史书记载,关羽镇守荆州有五年多之久。“关公文化”,无疑是荆州古城的一张“亮丽名片”。
然而,这座号称是“荆州旅游新地标”的雕像,不仅在文化、审美方面受到质疑,还存在违法违规、安全隐患等问题。
关公雕像下的基座是一栋两层高的建筑物。据悉,基座未经过消防验收便从去年开始开门迎客,违反了消防法,而雕像基座以上的关公像未经规划许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也属于违法建设。
在住建部的通报中,巨型关公雕像还被指“违反《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记者查阅规定发现,规划对城内建筑高度有严格规定。其中,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高度小于3米;50米至75米,小于6米;75米以外,小于9米。特别提到城内不能有高楼大厦,总高度要控制在15米。而身长57.3米的关公雕像,远超这一限制,在荆州古城内显得突兀,违背了以合理规划护古城发展的初衷。
对真正有价值的历史遗存不上心,疏于保护甚至随意拆除,但又不惜巨资打造“古镇”“古城”,背后是一些地方存在政绩观不端正、追求短期效益等错误倾向
除了和荆州古城建巨型雕像一样滥建地标的情形外,“有的古城不恰当地拓宽马路,突破规划的控制高度,破坏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还有一些地方热衷造‘假古董’,不惜拆掉真文物、真街区,甚至错把假的当成保护对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学委会副主任委员张广汉说。
去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5个城市,山西省大同市位列其中,问题是“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大同古城为方形城池,位于大同市中心区域,面积3.28平方公里。公开资料显示,它建于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在汉、魏、唐、辽、金、元旧城基础上增筑而起。600多年来,大同古城饱经沧桑,多次被破坏。2008年,大同市全面实施了历史文化复兴与古城保护工程,对百分之七十遗存的古城墙包砖修复,并对年久失修的历史文化遗址进行重新翻修,其中包括在《木兰辞》中“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所述的花木兰拜见天子孝文帝的北魏平城明堂等。
然而,大同古城“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的发展模式饱受争议,也是此次被通报批评的重要原因。古城居民和现代风格建筑被要求迁出古城,大同古城成为了一座没有学校、医院和人烟的“巨大工地”:明末就已被焚毁的代王府重建,“仿古街”取代了原先的下寺坡街,仿古四合院群落与古城遥相呼应……仿古,似乎成为了大同市的特色。
同时被通报批评的还有山东聊城。与大同类似,聊城在2009年启动了古城复建工程,并在2014年正式完成,耗资38亿元。在《聊城市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中,设想是“只拆除影响整体历史风貌的建筑,保留传统的街巷和建筑,只进行有必要的修整”。但实际上,聊城的古城复建并未采取这一方案,而是想一次性恢复昔日繁华,古城内的古建筑、古街巷被推倒,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仿古建筑。
“古城‘拆真造假’,反映了一些地方决策者缺乏文物和遗产保护的理念,不明白何为历史价值。”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认为,保护就是发展,保护文物就是继承历史、继承文化,决策者的文物保护意识和理念的培养还亟待加强,滥拆滥造的路子走不得。
错误的政绩观,同样是破坏现象背后的原因。“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对真正有价值的历史遗存不上心,疏于保护甚至随意拆除,为建设让路,但同时又不惜巨资打造‘古镇’‘古城’。看似矛盾的行为背后,表明一些地方存在政绩观不端正、追求短期效益等错误倾向。”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委员宋晓龙表示。
国务院已将135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30多年里也进行了多次修订
无论是此次被通报的巨型关公像所在地荆州,还是去年被通报的大同、聊城等五地,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为了保护那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1982年2月,“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提出。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将135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代表的古城里,往往分布着大量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文物。如何保护、开发、改造这些“无价之宝”?
古城保护有据可依。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文保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并在30多年里进行了多次修订。以此为基本依据,一系列文物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先后出台,为文物保护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伍江看来,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越来越重视,古城保护工作面临有史以来最好的形势,“但仍存在大拆大建的情况,许多人只看到古城保护的经济效应,忽略保护本身的内涵。”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纠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借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包庇纵容文物犯罪、或为文物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一些地方不顾历史遗存搞集中连片开发,还有些地方过度商业化开发,致使古城格局、历史文脉等遭到破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这些问题,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体系建设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原因,也有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法治刚性不足等原因。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一旦破坏很难挽回。因此,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都需慎之又慎。若是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毫无敬畏,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失责失管,必须严肃查处和问责。
对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滥建地标、乱拆乱建等突出问题,监督落实文物保护职责,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文化遗产传承保驾护航。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是否严格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是否认真研究部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开展监督,压紧压实保护责任。
福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派出6个监督组,深入各县(市)区、高新区一线“把脉问诊”。监督组逐一核查县区自查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古城改造等城乡建设项目决策前是否已经开展文化、历史建筑普查,决策时是否同步决定开展老建筑甄别与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古城保护与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需联动配合,共同履行历史文化保护职责。
浙江省海盐县是千年古县,全县有252个历史文物保护点。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加强文物安全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检查15次,检查文物单位9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8处。同时建立“1+X”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协调配合,建立线索移送、协作联动、提级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陕西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省。2012年以来,陕西公安和文物部门连续九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超过3100起,缴获文物2万余件。仅今年前三季度,就侦破包括宝鸡凤县“梁鹿坪仰韶文化遗址”被盗掘案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7起,抓获涉案人员226名。
今年以来,包括陕西在内的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治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及时制止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违规参与文物经营、在历史文化遗产工程项目和招投标工作中营私舞弊、对涉及文物违法犯罪打击不力等问题。
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的问题,我们既要按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
“要严格依法保护、利用和管理文化遗产,监督执法也要‘动真格’。”宋晓龙说,只有让法律的利剑高悬,才能真正震慑破坏行为,才能避免让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沦为消失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