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微信公众号通报,10月6日14时20分,17岁河南籍游客杨某在八达岭长城游玩时,在八达岭长城的一块城砖上刻字,造成城砖的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杨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八达岭长城景区根据《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八达岭长城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杨某列入景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此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也对7名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实施联合惩戒,在为期两年的公示期内,限制其进入北京市属11家公园。根据《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7名不文明行为人还被列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在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网友:该
惩戒办法已出台!
近年来,长城遭刻字被曝光已不是新鲜事。
今年4月,八达岭长城景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制定了《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惩戒办法》: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别把耻辱留在长城上
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曾说:“当时刻上的时候,你是一种荣耀,要与长城永存,实际上你把一份耻辱留在了长城上。”“到此一游”等相关字眼被永久地留在文物上实属不该,让文物“干干净净”的游览行为才是我们应有的爱国表现和守法行为。
我们再次呼吁广大游客,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和重要标志,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文明游览、从我做起,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
来源:中国日报、“万里长城八达岭”公众号、新华社、北京发布
原标题:《长城上刻字?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