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的人,或者将狗视为子女,或者与狗成为朋友;爱猫的人,则往往自称猫奴,不是因为猫尊贵,而是果真要把猫爱到位,除开俯首称臣,无法可想。
我的同事褚潇白教授一家人都爱猫,她的“妈咪大人”吕吉明女士尤甚。家中养着一只叫Findus的小公猫,是潇白夫妇从路边救回的流浪儿,不是珍稀的品种,却是绝对的权贵。母女俩为之偷起了绰号“巴依老爷”,两人自居阿凡提,每日与这刁蛮老爷斗勇斗智,但是心底的称呼应该是王子。只是母女俩的想法或许有细微的差别:对潇白来说,猫就该像王子一样对待;而对吉明女士来说,是王子变成了猫。她全心全意地伺候那只猫,像要把那猫身子里的王子召唤出来。
吉明女士为猫写了一本书:《妈咪大人的猫咪札记》。书名一看就是女儿所拟,女儿还郑重地为之作序,说家里的猫都用上海话叫“姆妮”,其实是一世,二世,三世,都叫同样的名字,像轮回,一只逝去了,隔着长长短短的时间,又会有另一只回来。但在病痛折磨中早逝的父亲不会回来。潇白说,惟有猫最能给予我们慰藉和喜乐,特别是在我们行过死荫幽谷之时。
逝去的猫又何尝能够回来。年逾古稀的吉明女士不说轮回,只说陪伴,而一切的陪伴所要的都是情。情分两种,长情与短情,因为人生有暇而享受宠物之趣,这是短情;因为心有所系而怜惜浮生之短,这是长情。吉明女士只懂长情,却又爱得分秒必争,她是真的记得与猫相伴的每一刻,不惟猫行猫止的万千情态,更是观者心潮的起伏高低。我猜她写日记是在Findus睡着的时候,她用笔描画一如用掌心轻抚,能感受得到身体的柔软与温暖,微微的鼾声引发的颤动,由笔尖传至手臂。读者捧读,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四个字,行难,知亦不易。养猫最麻烦的是食色二字。大部分合格的猫奴会发现猫主子十分挑食,而且往往有奢侈的癖好,Findus每天早晨就要吃两只大虾。但是海虾对猫并不好,吉明女士常常左右为难。色字头上一把刀,Findus也逃不过绝育手术,但吉明女士每见他无精打采,便心中有愧,觉得自己剥夺了猫生的欢乐,只为了与其相伴的一己之私。除此之外,Findus还有强烈的嫉妒心,容不得其他猫来分享关爱,取舍之间,免不了抱怨、心痛与无可奈何。
吉明女士的爱算得上痴,这痴中永远带着愧疚,是对猫的愧疚,也是对女儿的愧疚,还有更多。她写自己曾经跟三岁不到的女儿开玩笑,在公交站台上藏起来,女儿惶悚无措,撕心裂肺地哭。这可怕的一幕,竟然成为创伤,时时进入女儿梦中。母亲叫女儿大宝,又叫猫小宝,大宝小宝一起来时,她的爱此起彼伏,对双方都觉得亏欠。丈夫生病住院,她要在丈夫、寄放在外婆家的女儿与不能见容于外婆家的猫之间拉扯;后来,是一度病重住院、痛到形容憔悴的女儿和被独自关在家中、急不可耐等她回去的猫。以一己之力日复一日的操持温饱,回头想来已是惊心动魄,但她却责怪自己为人母亲的迟钝,没有能体察入微,在本该相濡以沫之际,辜负了光阴。
于是我们在这部写猫的书中看得更多的不是悠游与闲适,而是亲人间的关切有如密扎的针脚,常有不经意的刺痛。妈咪大人总是在道歉,“这道歉的说词是给大宝听的,小宝只会从我的柔声细语中,再一次确认他依赖的是个可靠的人。”这种依赖,有时会被认为不平等,人与猫之间如此,人与人之间也如此。但是依赖发乎本能,能有什么是非?倒是要做到可靠二字,不凭本能却又近乎本能,那不是“我我我”的成就感,而是眼里满是对方。对哲学家德里达来说,猫的注视是一个绝对“他者”的注视,我们与猫的相遇是who与who的相遇。而我们在吉明女士这里看到的是猫眼如镜,照出人之为人的全部烦躁、畏惧与死生大事带来的隐痛,又明明如月,万象清影,仿佛一切都有了个说法。此时的爱,哪有什么人猫之分,譬如一汪静水,风来了,便起坎坷;雨来了,便有创口;船来了,便分开,避让,又跟随。
子曰:必也正名乎?给猫起名也难。“姆妮”在上海话里其实是蚂蚁,Findus则是英语中的“找到我们”。每一只蚂蚁都如此相似,仿佛生生不息,这一世完了便是下一世;却又像是走不出魔法的王子,只能一次次驻足回首,凝视着面前的人。而当我们满怀着大欢喜认出他的那一刻,也就既吉且明,原谅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