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通讯员 张超 记者 袁玮)楼道里有人爱堆垃圾怎么办?家住徐汇的王阿姨就遇到了这样的事,由于同楼内的住户爱堆垃圾,多次交涉无果,王阿姨一把火将垃圾点燃。垃圾是被烧掉了,可王阿姨自己也因冲动行为,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5月12日,徐汇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王阿姨因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她一把火烧了邻居胡乱堆放的垃圾,结果……-LMLPHP

图说:开庭审理现场。徐汇法院共图

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11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本市某小区的居民楼门口纵火。警方经过仔细调查,发现与该幢楼里的居民王某有关,其当晚在案发地短暂停留,并有用打火机点火嫌疑。公安人员于次日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

原来案发那天晚上,已经退休的王某和朋友外出搓完麻将归来。王某走到自己家楼下,又看到了堆放在楼底的垃圾,便点着垃圾堆。据王某称,垃圾堆是楼里的住户堆在楼道内的,过道被堵塞了,邻居不肯把垃圾堆处理,所以有了长期矛盾。“我对这些垃圾十分讨厌,所以走到垃圾堆前拿出打火机点着了垃圾堆。”就在王某离开后10秒左右,火势开始扩大,路边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也烧了起来,之后被路过的居民发现,消防人员赶到后,将大火被扑灭。

经相关书证材料证实,火灾由堆放的垃圾引燃,火势较大,火苗蹿至7楼。火灾从燃烧至扑灭约20分钟,导致居民楼外墙面、小区内的煤气管道、网络线路、公用电线等设施不同程度损坏,及多辆非机动车等烧毁。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某因居民长期矛盾,出于泄愤,点燃垃圾堆,已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王某系初犯,到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获得居民谅解,徐汇检察院提出对被告人王某判处3年有期徒刑,可宣告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最终,徐汇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05-13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