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逸仙高架路(全线);

沪闵高架路(全线);

中环路(全线);

华夏高架路(全线);

罗山高架路(全线);

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北翟路地道;

南浦大桥;

卢浦大桥;

延安东路隧道。

二、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4日

10-24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