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吉林市来返沈人员管控的通告
第17号
鉴于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吉林市城区已比照高风险地区管控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经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4月22日以来吉林市来沈返沈人员,一律实行指定宾馆隔离观察21天,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目前已在居家隔离的,须即刻转入集中隔离。
二、原定全市5月15日高二、初二年级、中职学校部分年级,5月18日高一、初一年级返校复学时间向后推迟,具体返校复学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3日